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精神,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义工)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瑞安市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给予社会组织项目资助及能力建设的支持,为社会组织搭建了一个创新服务、发挥作用、锻炼成长的平台,培育一批有能力、有想法、讲诚信的社会组织。
(二)通过开展政府单位定制项目的征集、评审、购买和评估,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移,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三)通过开展社会组织自选项目的征集和实施,发现和整合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普遍惠及,但广大民众迫切需要且受欢迎的公益项目,有效满足社会服务需求。
(四)通过有效动员广大企业、社会组织和热心人士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改变传统被动的慈善公益理念和模式,逐步推动全民公益。
二、活动规则
(一)举办单位
本届活动由市民政局、团市委和市慈善总会共同主办,市公益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二)实施主体
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镇街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其中获得市社会组织评估3A级以上以及经登记注册的民办社工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项目范围
1.为老服务。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2.助残服务。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照料服务、残障人士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3.青少年服务。主要包括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社区少年儿童课外教育以及新瑞安人子女助学帮困等服务。
4.救助帮困。主要包括对支出性贫困家庭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以及为其它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者服务等。
5.“五水共治”。开展公益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行动,在提升全民治水意识、丰富治水载体形式、监督治水成效、农村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志愿服务、护水节水宣传等方面服务。
6.其它公益服务。主要包括为城乡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提供资助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其它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四)设计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乃至全市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提升“三社互动”和“两工联动”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4.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从通过其它渠道获得了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5.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6.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三、活动程序
(一)项目征集阶段(2014年7月30日-2014年8月15日)
1.发布公告。主办单位发布公告,向政府单位征集定制项目,向社会组织征集自选项目。
2.设计培训。承办单位邀请专家团队对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公益创投项目设计专项培训。
3.项目申报。社会组织根据政府单位定制要求设计申报定制项目,或按照公益创投项目范围和设计要求设计申报自选项目。
(二)项目评审阶段(2014年8月16日-2014年8月31日)
4.项目初审。承办单位对项目申请机构的资质进行认定,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筛选。
5.项目评审。定制项目由定制单位负责评审,自选项目由主办单位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
6.创意奖励。从落选项目中评选出若干个优秀创意项目,并给予资金奖励。
7.项目优化。承办单位根据评审小组专家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优化。
8.项目公示。承办单位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三)项目资助阶段(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30日)
9.项目推介。主办单位及项目获选实施机构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及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定向捐助。
10.项目认购。承办单位举办项目认购会,定制单位现场定购定制项目,爱心企业及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现场采购自选项目,未被认购的自选项目由主办单位资助实施。
11.签订协议。承办单位举办公益创投获选项目签约会,由主办单位代表与获选项目实施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协议。
(四)项目实施阶段(2014年10月1日-2015年3月31日)
12. 能力培训。承办单位邀请专家团队对项目实施机构进行系统的能力建设专题培训。
13.资金拨付。主办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三次拨付资金。其中,协议签署后拨付项目总金额的4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核拨30%,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30%。
14.项目督导。承办单位督促项目实施机构按照协议要求实施项目,并针对其提供能力建设服务。
15.项目评估。主办单位组建项目评估小组,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16.信息公开。承办单位将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完成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五)项目总结阶段(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30日)
17.项目评优。主办单位组织开展优秀公益创投项目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项目若干个并给予资金奖励
18.成果展示。承办单位举办成果展示会,全面展示各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成效。
19. 总结经验。承办单位对本届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不足,完善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