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当前位置:首页 > 通告公告
关于转发《2015年浙江省慈善总会“心希望基金”救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5年05月21日 - 00:00:0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慈善总会:
浙江省慈善总会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合作的“心希望基金”救助项目已于近期正式启动。现将《关于2015年浙江省慈善总会“心希望基金”救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做好宣传工作,于6月15日前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心脏病患者名单传真并将电子稿发往市慈善总会。
联系人:殷妮,联系电话:88229027,QQ:420357769,传真:88229065。

温州市慈善总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2015年浙江省慈善总会“心希望基金”救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温州 市慈善总会:
本会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合作的“心希望基金”救助项目已于近期正式启动。该项目旨在为各类贫困心脏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使患者病情得到缓解或康复。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启动时间:2015年5月
项目援助对象:6个月到70岁家庭贫困的心脏病患者。
具体救助病种:
一、先天性心脏病
(1)室间隔缺损
(2)房间隔缺损
(3)动脉导管未闭
(4)法洛氏四联症
(5)部分性肺静脉引流
(6)部分心内膜垫缺损
二、瓣膜病
(1)二尖瓣置换术/成形术
(2)主动脉瓣膜置换术/成形术
(3)三尖瓣成形术
(4)多瓣膜置换术/成形术
(5)瓣膜置换+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具体救助标准:
(1)14岁以下简单天性心脏病患者(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必任一一种):医保、农保患者医保以外的自费部分全免;非医保患者视贫困情况援助1-2万元。
(2)14岁以下复杂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医保、农保患者医保意外的自费部分援助1-3万;非医保患者视贫困情况援助1-4万元。
(3)14岁以上各类心脏病患者:农、医保患者按医保结算后,自费部分由“心希望基金”承担1-3万;无医保患者,手术费用由“心希望基金”承担1-4万。
(4)“心希望基金”最高承担限4万元。
(5)慈善救助款仅涉及医疗费用,不含救助者住宿、伙食等生活费用及车旅费等。
请你市收到通知后,及时转发至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待申报完毕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专家队会前往你市筛选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届时请你处做好患者的联络和召集工作。相关事宜市二医院项目负责人会提前电话通知。
注:(1)请各地接收报名时准确核对联系方式,且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请勿将资料库信息直接复制,如有资料库信息请再电话核实后上报。
(2)各市、县级慈善机构接到通知后,请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落实好救助工作。
(3)宣传途径:各市县级慈善官方网站、当地主流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当地医疗机构资料投放、主要小区宣传栏公告等。
(4)救助仅限未手术患者,已手术患者原则上不予救助。
(5)各市接到患者报名后可将申请名单汇总后直接报至总会项目部或杭州市二医院。专家筛查时间为6-10月,具体时间及安排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与筛查医院确定。

项目部联系人:徐雯、陈泽瑞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7024628、87024631
邮箱地址:streezey_011@126.com

市二医院联系人:王回南
联系:0571-88358001 13858180364 QQ:632816086
传真:0571-88021730

浙江省慈善总会
2015年5月20日

瑞安市慈善总会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瑞安市仓前街134号7号楼 邮编:325299 浙ICP备16037106号
电子邮箱:racszh@163.com 联系电话:65622700 65625227 传真:65625227 技术支持:普望科技
浙公网安备 33038102331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