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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慈善总会阁巷教育基金管理办法
日期:2009年12月15日 - 00:00:00   [浏览次数:]
第一条:成立目的
为了重振阁巷教育事业,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经阁巷中学学校顾问等有识之士提议,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和智慧,决定从2009年起,建立瑞安市慈善总会阁巷教育基金。
第二条:基金宗旨
以奖助阁巷在校优秀教师和品学兼优的学生、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为宗旨;同时开展“一帮一”结对活动,为贫困生和爱心人士架起帮扶的桥梁。
第三条:组织机构
本基金由市慈善总会和阁巷教育基金理事会共同管理,设立阁巷教育基金理事会,理事会的功能是管理筹集本会基金,实施本基金管理办法的各项内容。本基金的理事会名单附后。
第四条:筹资渠道
对象为企业界、海外华侨、各相关单位、会员及社会各界,主要是阁巷籍人士。凡捐资5万元以上为理事,3万元以上为会员;捐资额可逐年累计,并享有相应待遇。
第五条:奖助对象
一、学校现职教职员工。
二、学校在学学生。
第六条:奖助种类
一、升学奖励。
二、贫困学生奖助。
三、其它特殊项目。
第七条:奖助标准
下列标准系暂定额,理事会得以当年实际收入金额开会斟酌。
一、中考奖励。教师:考上一名瑞中,奖励中考科目语文、数学、科学、英语任教者各5000元,社会、体育、班主任、校领导各2000元;考上第二个瑞中学生,按此累加。寄宿班学生达到瑞阳中学和十中分数线如果超过2名的,超过1名(即第三名开始)奖励800元该班教师(指全班,下同),分数线达到五中和四中(三中)线如果超过8名,超过1名(即第九名开始)奖励300元给该班教师;普通班按4名五中指标给予同样办法的奖励;科目均分在全市均分以上任教者奖励给与适当增加,均分在全市均分以下者给与适当减少。学生:学生考上瑞中奖励5000元,学生达到瑞阳和十中线奖励800元,学生达到五中和四中(三中)线奖励300元。
二、小学升初中。学生:阁巷小学毕业考成绩在前十名并留在阁巷中学读书的学生,第1、2名奖励3000元,第3、4、5名奖励1500元、第6—10名奖励800元。教师:奖给以上受到奖励学生的所在班级教师和校领导三个梯次分别为500、300、200元。
三 、五、六、七、八、九年级非毕业期末考试,获得级段前3名学生分别奖励200、150、100。
四、贫困学生奖助:每学期资助中小学各十五名学生。每名学生补助500元;如果该生表现良好,成绩突出(期中期末在段里前十名),给予补助800-1000元;特困学生可经基金理事会确认给予一定数额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
五、特殊项目包括两方面奖励:对阁巷教育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在校师生中有突出业绩,在全省范围以上造成一定正面影响力,极大提高学校美誉度。
第八条:申请手续
一、第一类奖励,由学校出具证明资料,由理事长签发,报市慈善总会批拨。
二、第二类学生奖励,由班级提出申请,学校确认,特殊困难学生须经基金理事会确认,最后经会长核签,报市慈善总会批拨。
三、其它特殊项目的申请,由本人和学校缴交证明文件向理事会提出申请,由理事会审定,理事长签发,报市慈善总会批拨。
第九条:附则
一、本基金的管理和运行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每年召开一次阁巷教育基金会议,公布一年基金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与检查。
二、本办法经由阁巷教育基金理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正亦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阁巷教育基金理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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