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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慈善总会阁巷教育基金捐赠款答谢办法
日期:2009年12月15日 - 00:00:00   [浏览次数:]
为了阁巷教育长远发展,希望社会各界及新老校友继续关心支持阁巷教育的发展,慷慨解囊,捐资助学。为答谢各界人士对本基金的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一、捐资答谢办法
(1)所有捐资的名单将通过瑞安慈善总会在瑞安日报上登报致谢,所有捐资名单将雕刻在石碑上放置在学校花坛上,并将在上面建造凉亭。
(2)所有参与捐资的单位和个人都将领到由瑞安慈善总会开具的发票和颁发的证书。
(3)捐资达到三万元以上赠送奖牌。
(4)捐资在三万以上单位负责人成为基金会员,五万元以上单位负责人成为理事。
二、捐资数额特大的个人和单位答谢办法
个人和单位捐资数额特大者(100000元以上),可由捐款人(单位)为奖教奖学金命名;或可向市教育局申请由捐款人(单位)为学校指定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命名。
三、实施捐资赞助的规范管理
为加强对瑞安市慈善总会阁巷教育基金捐资工作的管理,特做如下说明:
(1)捐资款由市慈善总会和阁巷教育基金理事会共同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捐资款由市慈善总会开具发票,享受市慈善总会优惠政策。
(3)根据捐资答谢办法的规定发放纪念品等答谢措施。

瑞安市慈善总会阁巷教育基金理事会
200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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